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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春季学期课程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6-03-30


关于开展2025年度春季学期课程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夯实课程建设基础,健全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三亚学院课程档案建设及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 2025 年度春季学期课程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  4  15 日至 4  30 日(具体检查时段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统筹协调,与各学院协商确定)

二、检查范围

2025 年开设的所有课程(含 2024-2025 学年春季学期、 2025-2026 学年秋季学期开设课程,含实践类课程)

三、检查主体与职责

 一)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院长助理)为本院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本院课程档案的整理完善工作,并完成院内预检查;

 二)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对本专业所有课程档案进行逐一核查、细致把关;学院教学秘书做好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料收集与电子化及检查记录整理等日常工作;

 三)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协同教务处组建专家检查组,开展全校课程档案专项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三亚学院本科课程电子档案检查清单》开展全面、细致检查,核心核查五大类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详实性,具体包括:

 一)基本文档: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与讲义、课件等;

 二)教材及参考材料:使用教材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参考教材及推荐书目列表、辅导材料、 习题集等;

 三)学业考核材料:记分册、试卷分析、试卷样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等;

 四)课程建设材料(优秀课程必备):课程建设规划、主讲教师与教师团队简介、教研项目申报及审批材料、教学改革方案或总结等;

 五)课程成果材料(优秀课程必备):课程相关教研论文、任课教师出版的教材或参考资料、课程相关获奖材料、省级以上一流课程及精品课程建设资料等。

五、检查方式及材料提交时间

本次检查采用线上核查方式开展,各学院需将所辖课程档案全部完成电子化整理,按课程分类建立规范文件夹,以专业为单位统一上传至百度网盘,于 4  13 日前报至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刘爽,联系方式:88386135)。专家检查组将通过线上查阅方式完成专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自查。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课程档案建设对教学管理的重要意义,组织任课教师对所负责课程档案开展全面自查与整改完善工作。任课教师作为课程档案第一责任人,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直接责任,确保归档材料详实、规范、符合要求。

 二)明确分工,高效推进。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各级责任人职责,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时完成院内预检查与档案电子化整理上传工作,保障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落实,形成 “检查-反馈-整改-复核” 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课程档案建设水平。

 

 

 

 

 

教务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  3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