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5-04-0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新专业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符合学校及社会发展需求,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开展2024级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及责任单位
评估专业 | 责任单位 |
供应链管理 | 管理学院 |
语言学(语言科技)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数字经济 | 盛宝金融科技商学院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学院 |
数据计算及应用 |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学院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学院 |
艺术管理 | 音乐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健康产业管理学院 |
二、评估标准
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主要依据《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1)、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附件2)等文件进行。
三、评估安排和要求
1.各相关学院组织专业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字数不少于25000字)及相关附件表格。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4月18日前报送至书海馆319办公室。
2.责任单位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开展评估工作。望责任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自查、自评、自建工作,加强专业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曹小杰,邮箱:273689903@qq.com
附件:
1.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2.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3. 相关附件模板
相关附件见校内官网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