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4-11-0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4〕100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层次
1.申报类别为本科层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课程思政项目、就业指导研究项目);
2.项目层次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二、资助经费
立项经费为重点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1.5万元/项,自筹项目无省厅资助经费。
三、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省高校在职在岗的参与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或为我省引进的在我省开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中的相应人员。
2.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须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3.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合理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
4.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5.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原则上参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如有重大教学改革意义或科研价值的也可申请。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着眼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等改革研究,要有一定的推广性;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和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海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4年11月21日前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报至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
3.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将于2024年11月下旬组织校内评审专家对全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报送至海南省教育厅。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形式审查,充分发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严格把关。
2.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3.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5年1月。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伊利娜,联系电话:88386135。
附件:
1.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