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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来源: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浏览量:12 发布时间:2023-12-21

内部机构设置

(一)高等教育研究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1.进行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学科发展、专业认证等研究工作。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办学实际与发展规划,研究适合我校发展的本科专业定位,专业特色,为学校发展提供支撑材料。定期或不定期为学校领导和部门提供决策参考资料。

2.制定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国家级、省级、市厅级及各高教研究学会教学类项目申报、评审推荐、过程管理、结题评审等工作;负责校级教学类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工作;

4.负责组织评选、汇编、出版优秀教学研究论文集;

5.负责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和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成果的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成果的推广应用。

7.负责项目建设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各类项目经费的审核、报销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质量评估科

1.协助领导制定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学校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教学评估工作;

2.负责学校新专业申报过程中的审核评估工作;现有专业调整、合并与停办等评估工作。
    3.完成上级教育教学评估机构和学校交办的评审与评估工作。

4.组织实施上级各类教学评估工作并做好相关评估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5. 负责关注社会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负责实施第三方评估评价工作;

6.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与经费管理工作;

7.负责本部门考勤、值班管理与组织工作;

8.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质量监控科(学校督导组办公室)

1.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文件修订工作。

2.组织学校督导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检查、阶段性教学检查及教学文件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和检查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编制督导简报;

3.负责学生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建设学生信息员队伍,对学生信息员反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协调解决。

4.负责开展评教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