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浏览量:76 发布时间:2024-04-0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省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对2022年度及2023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及2023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检查流程
中期检查以学院为主组织实施,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审查、学院审批同意后将结果报送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将作为省级教改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2.参与中期检查项目均要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并附上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由学院审核后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于2024年4月26日前提交至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联系人:伊利娜,联系电话:88386135。
附件:
1.2022及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