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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4年度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174 发布时间:2024-03-04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的决策咨询和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校内各类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评审立项、评估验收等工作的公正客观性,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评估工作及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现开展2024年度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65岁。熟悉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及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前沿方向,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造诣,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效;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咨询、评审等相关工作;

5.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二、专家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

1.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工作。参与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完善工作;深入学院参与各类评估资料的审核工作;参与学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第二课堂专项检查与评价工作;在学校推荐参加的国家和省市各项评估及校内预评估中发挥作用。

2.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参与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参与评选、推荐校内外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3.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和持续跟踪指导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4.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参与评议审核内容保密,不外泄评委组成、评审意见及结果等信息。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1.学院的院长、副院长、校教学督导为必推人选。

2.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各类学科专业评审专家库成员、各类学科专业认证委员会成员为必推人选。

3.其他高职称人员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四、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管理。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及专家履职效果不定期进行调整。

3.入库专家在以后评审工作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标准获取相关报酬。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1.请各学院充分认识专家推荐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专家原则上应推尽推,以前推荐过的此次须重新报送。

2.各学院拟定推荐人选,并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后,由推荐人填写《三亚学院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三亚学院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学院签字盖章,于3月15日前由学院汇总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书海馆315室。

联系人:伊利娜,联系电话:88386135。

 

附件:

1.三亚学院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三亚学院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