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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220 发布时间:2023-03-13

各学院:

为迎接2023年海南省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及责任单位

评估专业

责任单位

金融科技

盛宝金融科技商学院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体育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二、评估标准

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主要依据《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1)、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附件2)等文件进行。

三、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遵循以下五个阶段安排:

1.启动阶段: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

责任单位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迎评工作方案。

要求:迎评方案中要有明确的分工表,责任到人,并确定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报送至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自评自查阶段:2023年3月18日-2023年4月14日

评估专业对照《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准备评估支撑材料(封面、目录及侧签模板见附件3),撰写自评报告,并填写《海南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4)、《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受评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5)。

要求:评估专业在准备材料的同时,要积极查找问题并解决问题,对于学院无法解决的特殊问题可整理汇总后与自评报告、附件4、附件5一同于2023年4月14日前报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3.整改阶段: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4日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将联合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学院对新专业自评阶段已完成工作进行初次检查,对各类评估材料中还未完善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根据初次检查结果开展相应整改工作。

要求:对于存在问题之处,学院需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予以落实,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4.终期检查阶段:2023年5月5日-5月10日

(1)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将联合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检查,主要针对初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效果是否达到评估要求。

要求:评估专业于2023年5月5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准备、整理工作,并做好迎评准备。

(2)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预评估。

要求:①专业主任(专业负责人)用PPT进行专业情况自评汇报;②评估专业准备好评估材料,供专家审阅;③准备1堂课、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④准备好各项办学条件供专家实地察看。

5.正式迎评阶段:2023年5月。

注:此次时间安排参照往年评估时间制定,如若有变动,另行发文通知。

四、具体要求

1.责任单位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2.责任单位应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的评估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到人,限期落实。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努力解决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建设和整改的成效。

4.对于在迎评工作中影响迎评工作进度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学校除了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视情况给予处分。

望责任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自查、自评、自建工作,加强专业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顺利通过新办本科专业评估。

联系人:曹小杰,邮箱:273689903@qq.com

 

附件:

1.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2.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3. 封面、目录及侧签模板

4. 海南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5.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受评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