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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建设类一般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219 发布时间:2023-04-11

各学院:

为稳步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竞争力、专业教师实践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建设类一般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建设要求

(一)第二批校园品质提升专业实践示范项目

该类项目将校园品质提升与专业教学实践紧密结合,通过专业理论知识赋能校园环境建设,通过发掘校园品质建设专业载体,提升师生专业实践能力,推动USY品质校园建设。项目根据进展程度不同,分层次予以立项,其中A类项目为学院已有成果直接在校园文化上的运用,专家组评估通过予以立项后直接进行实践;B类项目为探索实践项目。

(二)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学院建设,加强校企联合,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对标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要求,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突破学科专业归属、空间地域局限,利用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通过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教学实践活动,探索紧跟时代发展、具有前瞻性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路径,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地引领和示范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1.研讨专业。对标专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依托虚拟教研室,探索校企联合共建的新路径、新方法,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促进专业应用性发展。

2.研发课程。充分发挥虚拟教研室团队的作用,注重协同创新和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研发、课程教学过程及教学资源建设中的运用,对标行业企业新变化、新需求,校企联合研发前沿课程、新样态教材。开展“一课多师”教学创新,团队成员参与课程大纲制定、教学方法设计,实施课程接力授课或双师授课、多师授课,突出协同育人效果。

3.研究教学。强化教学研究意识,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对教育教学中共性与个性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可实施解决方案。

4.共建资源。虚拟教研室团队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专业建设方案、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实训项目、新样态教材、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研究论文、教学成果等教育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育教学资源库。

5.经验推广。探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新范式、新思路、新方法,形成典型范例,充分发挥研究成果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推进教学研究项目、教研论文发表和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二、建设期限和经费

1.建设期限:

(1)第二批校园品质提升专业实践示范项目A类项目建设期限为六个月,时间为2023年4月-2023年9月;第二批校园品质提升专业实践示范项目B类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时间为2023年4月-2024年3月。

(2)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为三年,分年度建设,首期建设时间为2023年4月-2024年3月。

2.建设经费:

(1)第二批校园品质提升专业实践示范项目建设经费为5万元/项;

(2)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建设经费为3万元/项·年。

三、项目建设成果要求

(一)第二批校园品质提升专业实践示范项目

1.立项后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提交项目进展各阶段成果展示(要图文并茂并配以视频);

2.以专业实践为载体开发完成提升校园环境品质、师生受益的专业化作品或具体校园环境建设项目落地,倡导师生共创活力、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校整体发展品质提升,并以此形成系列专业教学案例应用于教学实践,教学系列教学案例文档字数不少于20000字。

(二)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

1.建立由专业教师和行业导师形成的教学团队,建设期间内每学年虚拟教研活动组织不少于6场。

2.建设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1-2项;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1-2项,获奖级别不低于二等奖(体育竞赛前六名);公开发表学校认定的D级及以上期刊研究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3.建设期满提交教研室教学组织典型案例不少于3个(每个案例字数3000字左右),建设情况总结报告1份(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做好相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学院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及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第二批校园品质提升专业实践示范项目建设经费分二次下拨,项目立项公布后拨付建设经费的50%,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全部剩余经费;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建设经费逐年拨付,年初拨付当年建设经费的50%,年末验收通过后拨付当年剩余全部经费。

3.各类项目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推进,确保项目如期结项并取得实效。经费使用范围及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项目经费使用以最终呈现结果为导向,不合建设要求及验收未通过者,学校将追回全部建设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联系人:伊利娜,联系电话:88386135。

 

附件:

1.第二批校园品质提升专业实践示范项目申报书

2.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3.2023年度专业建设类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