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245 发布时间:2023-09-19

各学院、各部门:

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层次

1.申报类别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本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思政)二类;

2.项目层次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二、资助经费

立项经费为重点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1.5万元/项,自筹项目无省厅资助经费。

三、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2.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3.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4.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5.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需严格按照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2.鼓励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倾斜。

3.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海南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海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报至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

3.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将于2023年10月中旬组织校内评审专家对全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报送至海南省教育厅。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形式审查,充分发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严格把关。

2.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3.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4年1月。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伊利娜,联系电话:88386135。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海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9月19日